蹭疫情热点 夸大业务收入 投服中心对雅本化学提
2021年5月1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支持三位投资者向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及相关责任人发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益律师张承东(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年初蹭热点+夸大业务收入 雅本化学成市场“宠儿”
2020年2月4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李兰娟团队发布重大抗病毒研究成果表示,阿比朵尔、达芦那韦能有效抑制冠状病毒。而此时正值国内新冠疫情最严峻的时刻,医药行业一度成为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宠儿”。2020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对雅本化学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内容里显示,2月3日、4日,雅本化学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询时多次公开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雅本化学进一步虚构了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将下游客户的销售收入统计为自己的收入。经证监会调查,雅本化学2017—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和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比雅本化学此前所宣称的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万元和2687.63万元,即雅本化学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虚构收入超过1亿。2020年2月4日—2月10日,雅本化学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而同期其所在行业指数仅上涨13.72%。
信息披露当儿戏 相关责任人须担责
资本市场对社会热点事件向来都会积极回应,尤其正值全国遭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时刻,上市公司作出信息披露时能否秉持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体现的不仅是公司的治理水平,更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本案中,雅本化学曾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和相关股价异动公告中多次披露子公司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同时又虚增相关业务收入,不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严重误导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更是借社会公众抗击新冠疫情的强烈愿望制造噱头。对此,依据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投服中心支持三位投资者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蔡彤,董事、时任董秘王卓颖,董事和子公司朴颐化学总经理王博及雅本化学提起诉讼,诉请上述责任主体对投资者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民事追偿”双拳出击 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
新证券法不仅提高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罚的上限,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如规定了发行人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作为新证券法施行后首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个股,雅本化学被严查不仅是惩处其“蹭新冠疫情热点”的行为,更是新证券法下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的体现。国务院于2020年10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民事追责雅本化学及相关责任人,有效衔接行政处罚后的民事追偿,将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实现对证券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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